实验动物中心工作制度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10-20浏览次数:359

1. 工作人员应具备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相应的学历,经过专业培训,能胜任所承担的实验工作。工作人员定岗定职责,做到各项管理责任到人,不推诿。

2. 每位工作人员都应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动物中心的建设和管理,积极参加实验动物中心的各种活动。

3. 团结友爱、礼貌待人、互尊互助,共同营造和谐、轻松、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。

4.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一切活动均以复旦大学、药学院、动物中心以及本管理手册的规定为准。

5. 爱护仪器设备及公共设施,不把公用物品占为己用。动物中心的所有材料和物品未经许可,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出。

6. 未经中心负责人允许,中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带外单位人员到中心参观或开展实验,更不得随意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试剂为外单位人员开展实验。

7. 爱护公共卫生,保持环境整洁。不得乱扔废物、污物。不得向下水槽乱扔、乱倒废弃物。

8. 注意安全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疫等工作。